各镇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加速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和培育壮大新动能,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区政府决定在2018年优选110个工业经济新增长点进行重点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确定
培育60个重点规上工业新增长点项目达产达效。推进50个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后备项目达标。
二、目标任务
(一)增量目标:110个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全年新增开票销售64亿元。其中,60个重点规上工业新增长点项目新增开票销售48.2亿元,50个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后备项目开票销售15.8亿元。
(二)扩容目标:新增规上工业企业40家。
(三)规模培植目标:新培植开票销售超50亿元、30亿元、20亿元的企业各1家,超10亿元的企业3家以上。
三、推进措施
(一)加大组织力度。各镇区要迅速将全区110个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开票销售目标分解到项目、产品,以4月底、7月底和10月底为关键节点实行分步推进。同时要加大支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引导、激励工业企业重抓达效,力保增长。
(二)强化要素保障。区委、区政府重新明确了规上工业企业挂钩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镇区要迅速明确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后备项目挂钩服务人员。区各相关部门和所有挂钩人员要积极主动服务,全力帮助协调原材料、资金、人才、电力、运输等要素,力促项目竣工达产、企业满负荷运转,努力为新增长点达效、规上工业后备企业达标创造条件。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镇区要建立新增长点项目基础台账,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8日前将上季度新增长点运行分析报区经信委(联系人:何婷)。区重大事项督查考核办公室要强化督查并通报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和所在镇区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区委、区政府将适时会办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培育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把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培育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和工业经济与转型升级考核。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